
12月18日,甘肃临夏发生一起亲属间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件被报道,让人既愤怒又揪心。12岁的男孩本该在暑假里无忧无虑,却惨遭婶婶猥亵,如今夜夜被噩梦纠缠,而施暴者因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,被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,这一结果让男孩家人难以接受。
事件要从今年暑假说起。马先生与妻子小艾结婚7年,两人育有3个孩子,家庭看似和睦。7月的一天,马先生在家哄完自己的孩子后,发现妻子小艾不在房间里,四处寻找时,竟看到了让他毕生难忘的一幕!小艾正躺在12岁侄儿的床上。
马先生又惊又怒,当即追问事情原委。在他的反复质问下,小艾才吐露实情,而一旁的侄儿也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藏在心里许久的恐惧。原来早在6月,小艾就已经对12岁的侄儿实施了猥亵行为。懵懂的男孩既害怕又害羞,担心说了没人相信,更怕遭到报复,只能默默承受,始终没敢告诉家人。
展开剩余69%案发后,马先生一家果断选择报警,警方迅速介入调查,小艾很快被依法刑事拘留。本以为正义会如期而至,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,可一份司法鉴定报告却让事情的走向发生了转折。鉴定结果显示,小艾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,根据法律规定,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,最终无需承担刑事责任。
这个结果让马先生和家人无法接受。马先生直言,与小艾共同生活7年,他从未发现妻子有任何精神疾病的迹象,日常相处中妻子的行为举止都很正常,怎么会突然被鉴定出精神分裂症?他坚信这里面有蹊跷,坚决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,希望能让妻子为自己的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而最让人揪心的还是那个12岁的男孩。遭遇婶婶的猥亵后,他的身心受到了严重创伤,原本活泼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,晚上更是夜夜被噩梦惊醒,不敢一个人睡觉。家人看着孩子痛苦的样子,既心疼又无助,只能不断安抚孩子的情绪,同时为他寻求心理疏导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;必要的时候,由政府强制医疗。但在这起案件中,施暴者与被害人是亲属关系,利用亲属身份形成的信任实施侵害,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甚,也让整个家庭陷入了撕裂与痛苦。
亲属本应是未成年人最坚实的保护屏障,可小艾的行为不仅突破了伦理道德的底线,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。即便最终因精神疾病免于刑责,也不能抹去她对男孩造成的终身创伤。而马先生要求重新鉴定的诉求,也反映了公众对这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视,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期盼。
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: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时刻绷紧神经,尤其是亲属间的侵害,往往更具隐蔽性,对孩子的伤害也更深。家长不仅要加强对孩子的防侵害教育,让孩子知道遇到危险时要及时求助,也要留意身边可能存在的风险,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马先生的诉求,依法依规对案件进行复核,给出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。同时也希望能有专业的心理干预团队介入,帮助12岁的男孩走出创伤阴影。更希望这起案件能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进一步关注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、健康的环境中成长,远离各类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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